番外三:人民公社(2 / 4)

元,占比81.34%。

人民公社时期,上交的税费什么的,其实是很少的,这个大队,税费加管理费2974元,占比3.3%。

总有些人说剪刀差,这个你只要存在交换,那必然是存在的,但是你要说很多,那还是要往后看。

而且国家销售粮食的价格,原粮变成成品粮,价格也没有上涨多少,加上运输成本,是没有什么利润的。

后面取消粮食统销统购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亏本,在市场里面,这就是亏本行为。

吃粮食多少,他们人均分配粮食是392斤,分配蔬菜瓜果人均是468.5斤。另外还有一些自留地种植粮食。

现金分配是元,人均分配10.78元。

人均占有收入是93元,纯收入是62元。(上图最下面计算了)

看到这里,相信很多人就看出人民公社的问题了。

计算方法其实不能按人均来,而是要按社员来。

沾化县志记载年龄结构

这个年龄结构分布,自然也是适用于曹家沟大队的,预估未成年社员最少在40%,成年社员估计有560人,其中老人占比可能有90人左右。

强劳动力,可能就470人。

跳出人民公社这个框架,一年生产还是这么多,总计元,税费什么不值一提,3.3%左右,先忽略不计。

470个人负责主要劳动,人均分配193.41元。

直接用货币来表示,这样个人分配多少,那就比较直观了。

人跟人之间差别肯定是有的,男女出力也是不同,获取的报酬也是不一样的。

曹家沟大队的主要收入,还是来源于农业,农业收入占比是96%。

人均粮食生产,按936人算是754.6斤,按470人算是1535.2斤。

瓜果蔬菜人均生产,按936人算是457.8斤,按470人算是911.72斤。

这样无论是以实物折价,还是发放现金和实物,到手里的自然就比分配的多很多了。

但同时,这些人要自己承担生产成本和税费……

你收入多少,你家里人够不够用,留多少钱生产,多少钱开销……这就个人要做好计算了。

人民公社这个也是有好几个阶段的,是慢慢发展的。

但从上面分析,可以看出,人民公社不太合适纯农业的生产队。

虽然一开始就号召发展社办企业,队办企业,但全国这么多地方,很难处处发展起来。

即使到了最后解散人民公社的时候,全国社办、队办企业也不过150多万家,还是远远不够的。

问题在哪里呢?

生产费用这个没必要过多说,这个随着后面化肥、机械的投入,成本只会越来越高,不过用人力代替机械,的确是可以降低不少生产成本。

扣留费用这一块就有些好说的,公积金、公益金、工具折损费用、下一年生产预留、储备基金……

看到上面这些是不是有些熟悉,就是现在开公司差不多的一些项目。

人民公社跟公司的方法是很像的,不过每个社员既是股东,又是员工。

日常最低保障吃饭(包括家里人),缺钱了先支取一点点,每年年终按照工分(工作量)分红。

先排除生产成本,还要留资金进行下一年的发展,留公积金预防突发情况,担心下一年收成不好,留一点粮食做储备,生产工具折旧费用,到了年限换新生产工具……

剩下的就是股东的分红,但股东同时又是劳动参与者,每个人出力不同,而且家人还在里面吃饭(人七劳三或其六四),这些就要折算成资金,根据工分一一来做分配了。

A家里一个人干活,7个人吃饭,根据A